关于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报送验资询证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在杭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试点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汇发[2012]60号)文件精神,2013年1月14日起在浙江省(不含宁波)开始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试点。5月13日起,该系统将在全国推广上线。系统正式上线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将暂停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申报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数据。 为了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电子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录和浏览器设置的说明(企业版和事务所版)”(见附件),根据说明对浏览器和和用户进行设置,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首先使用系统管理员用户名“ba” (8位用户密码请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获取)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录后请按照系统要求设置各所业务员用户信息。通过业务员用户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进行验资询证数据申报。 三、验资询证数据申报流程。 (一)登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选择“FDI流入权益确认申请”模块。
(二)选择“新建”,输入正确“业务编号、主体代码、验证码”(从外汇局提供给企业的“业务登记凭证”上获取)。
(三)准确填写“权益确认申请基本信息”各项信息后,请点击“提交”。针对出资形式“境外汇入(含跨境人民币)”凭证清单信息中的“出资凭证信息”请选择“国际收支申报单”,“出资凭证编号”请准确填写企业该笔数据的“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四、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信息仍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送,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暂不报送。 五、如有问题,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 浙江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登录和浏览器设置说明.doc |